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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十二五”课题研究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1 12:00 阅读: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电教馆(部):

为促进全省中小学课题研究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提高学校、教师的教科研水平,吉林省电教馆决定在2013年11-12月份组织全省“十二五”科研课题的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1.承担中央电化教育馆“十二五”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的学校与单位参加此次课题研究的中期评估,同时,为迎接中央电化教育馆开展的国家级评估做好准备工作。

2.承担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省域城乡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推进模式与策略研究》子课题的立项校与协作校均参加此次课题研究的中期评估。

3.承担全国教育技术“十二五”重点研究课题《初中理化生虚拟实验软件应用模式研究》子课题的立项校需参加此次课题研究的中期评估。

 

二、评估内容

参与课题研究的学校需准备以下评估检查材料:

1.研究过程中调整、修改的研究实施方案;

2.阶段性研究报告(包括研究进展以及课题管理工作总结);

3.阶段性研究成果(包括研究论文、教学设计、课件、典型课例、主题学习网站、学生作品等发表、获奖、推广情况)及目录;

4.研究过程中积累的文档材料、研究数据资料(包括自检测量表的设计及相关研究数据)目录。

5. 《初中理化生虚拟实验软件应用模式研究》课题阶段性成果需包含教学设计、平台软件应用测试报告、课件及软件应用的课堂实录。

以上课题评估文本材料要装订成册(标明子课题名称、学校全称、课题负责人),同时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稿及阶段研究成果刻录成光盘上报市(州)电教馆(部)。

 

三、评估形式

1.评估以课题研究学校自查、市(州)电教馆(部)检查的形式为主、省级课题组抽查评估为辅,采取集中汇报和随机抽取检查研究学校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课题研究学校进行中期评估检查。

2.各课题研究学校要于11月1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各市(州)电教馆(部)于11月30日前完成对本市(州)课题研究学校的中期评估检查工作,并于11月底前将本市对各个课题学校研究工作的综合评估意见及各课题学校的中期评估材料汇总后报省电教馆学校教育技术研究部。

3.根据中期评估检查的实际情况,经证实确因各种原因没有能力继续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研究学校,由所在市(州)电教馆(部)提出撤销建议,并报省电教馆批准。(凡基本没有开展课题研究或没有连续进行课题研究的学校一律撤销。)

 

四、评估要求

1.各市(州)电教馆(部)在接到此通知后,尽快通知各课题研究学校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各课题研究学校要做好课题研究学校的自查工作,进一步加强课题的研究、管理,要重视过程的研究,使课题研究在推进学校和区域教育信息化进程、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起到切实有效的推动作用。

3.各市(州)电教馆(部)要加强对课题中期评估工作的领导,并加强对课题研究的指导,及时总结课题研究学校的典型经验和成果,对优秀的课题研究成果要及时组织推广,通过课题中期评估促进本地课题研究的总体水平。

4.请各市(州)电教馆(部)于11月30日完成本通知附件表格的填报工作,并将评估结果以电子邮件发送至:wangz721@hotmail.com,同时将学校成果光盘报送至省电教馆。

5. 《初中理化生虚拟实验软件应用模式研究》课题参与情况汇总表中,须认真核对参与者姓名,证书将以此次确认名单为准,未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者视为未参与本课题研究。

 

省电教馆课题评估组联系人:学校教育技术研究部    王��

联系电话:0431-85350098

 

附件1.课题中期评估报送材料明细表

附件2.《初中理化生虚拟实验软件应用模式研究》课题参与情况汇总表

附件3. 平台软件应用测试报告(模版)

 

 

吉林省电化教育馆

201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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