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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学为我用”成果展示评选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1 12:15 阅读:

                                         “我学为我用”成果展示评选活动

          ——中央电化教育馆培训中心  吉林省电化教育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国培计划(2016)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真正落实“学有所用、学有所赢”项目目标,总结、推广学习成果,中央电化教育馆培训中心、吉林省电化教育馆决定组织开展“我学为我用”成果展示评选活动。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央电化教育馆培训中心

吉林省电化教育馆

二、参与对象:

初中、小学参加本次培训所有学员

三、评选类别

(一)课件制作方法微课:

1)内容:针对本学科某一节课或某个知识点,制作辅助课件或微课的设计思路、选取的工具、制作的过程和方法、以及应用范围等,制作一节“课件制作技巧”微视频。

2)结构:有片头片尾,显示标题、作者、单位等主要信息,短小精悍、生动灵活,不能采用课堂教学整个过程的实录方式。

3)时间:课件制作技巧微视频时间限定在2——5分钟以内。

4)格式大小:视频格式MP4 FLV50M 以内。

(二)教学知识点微课:

1)内容:所讲授学科的一个知识点为基本单位作为选题。

2)结构:有片头片尾,显示标题、作者、单位等主要信息,短小精悍、生动灵活,不能采用课堂教学整个过程的实录方式。

3)时间:微课视频时间限定在3—— 5分钟以内。

4)格式大小:视频格式MP4 FLV50M 以内。

四、评选标准及办法

(一)评选标准:

1)要具有科学性、实践应用价值与借鉴作用。

2)切合培训内容、目标。

3)成果的原创成分在70%以上。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如发现抄袭现象,取消参评资格。

(二)评选办法:

1)全体学员将成果上传到平台。(每位学员只可提交一个作品)

上传的方法:

步骤一:登录学习平台,进入工作坊;

  步骤二:下拉页面找到时间轴上111日的研修——“我学为我用”成果展示评选活动

步骤三:点击“开始学习”进入研修提交作品。

2)每个工作坊由坊主推荐10件优秀作品,项目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评选奖励办法  

奖项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颁发中央电化教育馆培训中心、吉林省电化教育馆证书。

六、评选截止日期

评优成果提交截止日期为2016113024时,逾期不报,将无法获得项目学习成果学分及参评机会。

初评时间为121日至12524时。

终评时间为126日至121524时。

 

中央电化教育馆培训中心

吉林省电化教育馆

                                    201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