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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关于“国培(2014)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1 12:11 阅读:

 

        为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促进教师转变教育教学方式,推动广大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及《吉林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吉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的整体部署和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本年度培训任务:
2014年10月至12月遴选组织优秀教研员、教师参加由吉林省电化教育馆、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组织的培训管理者、培训者培训学习;组织长春各县区包含小学和初中20800名教师参加培训并完成培训任务。
二、建立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
(一)确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长春市教育局师范处(市级)——长春市教育学院 (市管理团队)——县区执行机构——校级参训机构。成立项目行政组织管理小组,形成地区、县区、学校三有组织管理工作链:
组 长:栾 军 长春市教育局示范处
副组长:周世玲 长春市中小学继续教育办公室
组  员:
市 级:
刘忠平 长春市中小学继续教育办公室
李 威 长春市中小学继续教育办公室
金 鹏 长春市中小学继续教育办公室
马 岩 长春市中小学继续教育办公室
孙高扬 长春汽车区教师进修学校
       县 级:
                             王振庆榆树市教师进修学校
韩春丽双阳区教师进修学校
聂国权双阳区教师进修学校
许广娟农安教师进修学校
王艳玲绿园教师进修学校
陈 恒德惠教师进修学校
温薇薇 汽车区教师进修学校
孙敬杰 二道区教师进修学校
陈宪梅 宽城区教师进修学校
闫凤春 九台区教师进修学校
郭宇辉 朝阳区教师进修学校
赵乾奇 净月区教师进修学校
   校 级:参培学校校长
长春市教育局师范处负责项目工作中行政推进,对项目进程进行调控。
长春市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负责本(市、县)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按照省项目办的要求对市县执行机构部署监控;县区教育局根据培训的实际需要,调动本地优质资源,安排学员集中学习的场所,并提供必要的网络技术条件和多媒体设备,保障学员学习的顺利进行。
参训单位的校长:
校长是本校研修组织督促主体,,完善项目组织体系,建立组织管理制度,健全评价考核机制,确保全体教师的日常研修落实到实处。
三、明确培训重点,加强培训过程的管理,提高校本研修质量。
1、市、区县项目负责人、各学校校长:
对校本研修活动进行督促,以便校本研修活动有效落实。
2、校本研修评价方式:
第一,以校或区域为单位校本研修活动计划;并且开展研修方案策划评比活动。市、县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第二,以校或区域为单位校本研修活动过程数字材料(活动过程录像、活动过程图片、活动报告、活动成果(课件、微课、课例、数字故事等),为长春市继续教育收集生成性资源。
四、考评细则:
配合项目承办方(中央馆、继教网),遵照吉林省项目办考评细则要求,做好课程(选修课程、必修课程)学习、研修活动(线上、线下)以及信息技术应用成果测评工作,尤其是县区管理要做好校本研修活动督促与考评工作。
五、激励机制与保障
(一)校本研修推动机制:
抓经验、树典型,为配合央馆项目需要,我们将在参与本次项目培训的学校中,推选出校本研修项目基地校,作为吉林省校本研修项目基地校,中央电化教育馆将选派全国著名专家深入项目基地校进行现场指导,项目结束后,吉林省电教馆将对项目基地校组织评比,颁发奖牌。
(二)整合培训项目,提高培训实效。
为了减轻学员的学习负担,提高培训实效性,我们制定了相关的文件,今年参加能力提升项目的学员可以免修长春市继续教育学分,实行学分相抵政策。
(三)将“能力提升项目”合格证纳入未来教师资格认证和骨干教师认定的基础条件之一。